国务院印发“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”

    据中国政府网,国务院5日公开发布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》。

    主要目标:
    打造精准治理、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。2017年底前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。
    建立运行平稳、安全高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。充分运用大数据,不断提升信用、财政、金融、税收、农业、统计、进出口、资源环境、产品质量、企业登记监管等领域数据资源的获取和利用能力。
    构建以人为本、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。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,在公用事业、市政管理、城乡环境、农村生活、健康医疗、减灾救灾、社会救助、养老服务、劳动就业、社会保障、文化教育、交通旅游、质量安全、消费维权、社区服务等领域全面推广大数据应用。
    开启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。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开放共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,2018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,率先在信用、交通、医疗、卫生、就业、社保、地理、文化、教育、科技、资源、农业、环境、安监、金融、质量、统计、气象、海洋、企业登记监管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。
    培育高端智能、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。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、物联网、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,探索大数据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的新业态、新模式,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,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。
    主要任务:
    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,推动资源整合,提升治理能力;推动产业创新发展,培育新兴业态,助力经济转型;强化安全保障,提高管理水平,促进健康发展。
    政策机制:
    1)完善组织实施机制:加强大数据重大问题研究,加快制定出台配套政策,强化国家数据资源统筹管理。
    2)加快法规制度建设: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。
    3)健全市场发展机制:建立市场化的数据应用机制,在保障公平竞争的前提下,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建设。
    4)建立标准规范体系:推进大数据产业标准体系建设,加快建立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数据标准和统计标准体系,加快建立大数据市场交易标准体系。
    5)加大财政金融支持:强化中央财政资金引导,集中力量支持大数据核心关键技术攻关、产业链构建、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。利用现有资金渠道,推动建设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示范工程。
    6)加强专业人才培养: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建立健全多层次、多类型的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。
    7)促进国际交流合作:坚持平等合作、互利共赢的原则,建立完善国际合作机制,积极推进大数据技术交流与合作,充分利用国际创新资源,促进大数据相关技术发展。